为确保组内实验安全,保障科研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我所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 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危险药品库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通风等防护设施。做好通风排气工作,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剧毒药品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
三、要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手续,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签名并负责领出药品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严禁由学生代领,领用登记表见附件。
四、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
五、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应当立即向综合管理处报告,情节严重的由综合管理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药品使用登记表
品名 |
规格 |
领用数量 |
领用人 |
领用日期 |
辅导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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